該工廠每個月15號發工資(從前一個月的1號到前一個月的月底算),當時是18號入職的,然后上個月15號發了工資,我在上個月20號轉正,但是我在19號的時候向組長口頭申請了離職,組長以缺人手為理由不給我離職,我因此沒有辦法拿到相關的離職申請書來填寫。在上個月22號(申請離職后的3天)在干完了當天的活之后就直接跑路了。一直到現在我都沒有拿到上個月的工資,我現在手頭上除了一份入職合同什么相關的證據材料都沒有,請問我還有機會拿回那部分的工資嗎?
確認合同條款:首先,仔細查看你的入職合同,了解關于工資支付、離職程序和提前通知期的相關條款。這將幫助你了解自己是否有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義務。
溝通與協商:嘗試再次與組長或人力資源部門溝通,解釋你的情況,并請求支付未支付的工資。有時,通過友好的溝通可以解決問題。
書面申請:如果口頭溝通無果,可以嘗試通過書面形式(如電子郵件或信件)正式提出你的請求,并保留相關的溝通記錄。
勞動仲裁:如果工廠仍然拒絕支付工資,你可以考慮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你需要提供盡可能多的證據來支持你的申訴,包括入職合同、工作記錄、溝通記錄等。
法律咨詢:如果情況復雜或工廠拒不合作,你可以咨詢專業的勞動法律師,了解進一步的法律途徑和建議。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法律程序和勞動權益保護可能因地區不同而有所差異,因此在采取行動之前,了解當地的勞動法和相關規定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你能順利解決問題,拿回應得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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