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罪行較輕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具體來說,非法拘禁罪需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 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即對他人進行非法限制行動自由的行為。
- 沒有合法的理由或者程序,即沒有得到法律授權或者未經合法程序的限制行動自由。
- 情節嚴重的,即在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基礎上,還存在其他的惡劣情節,例如對被害人進行毆打、威脅等。
因此,非法拘禁罪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對于犯罪分子應該予以嚴厲的打擊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