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一句得罪人的話吧,我一直不是太喜歡“養育之恩”這個說法。
孩子的出生,是沒辦法自己決定和選擇的。
是爸爸媽媽單方面決定讓孩子來到這個世界上。
自由選擇,自我承擔。
你生的,你負責,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你如果覺得我不想負責,那你不要生。
對自己的選擇和決定完全負責,哪兒有什么恩情?
何況如果父母一直把自己為孩子做的每一件事兒,花的每一分錢,付出的每一點時間精力等等,都當成對孩子的一種恩情,把自己放在孩子恩人的角色上,你們之間永遠無法實現平等,你會永遠覺得自己高孩子一等。
孩子對父母的愛的回饋,應該是一種自然而然的過程。
他在成長的全過程中,感受到了父母無條件的愛、支持、尊重、理解、陪伴……他自然也會反過來這樣對待父母。
他得到了什么,他就會反饋出什么。
愛是一種互動,愛應該是自覺自愿的一種本能,愛不應該是一種報恩的心理。
不想生完全可以不生,這個世界上,沒人有權利拿刀逼著你必須生下這個孩子。
你自己決定要孩子,你自己選擇生下來,那你把這個孩子養大,是一件理所應當的事情,不是一種恩情,不能說生下這個孩子、養大這個孩子,就覺得自己是這個孩子的恩人。
孩子并沒要求你生下他。
如果是我,我會覺得孩子是我的恩人。
他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因為我的一個決定,或者說人生愿望,以自己的生命,來圓滿我的生命。
我必須得對他好,我得讓他感受到作為一個人的幸福。
這就是我單方面決定把人家帶來這個世界上,我必須應該負起的責任,和必須應該做到的事情。
我甚至在懷這個孩子之前,我也要想,如果有一天,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幫我一把,我必須一個人養育這個孩子,我愿意不愿意?我能不能做得到?
做不到我就不懷。
人生的變數說來就來,不好說的,不充分考慮到人生的種種變數發生的可能,也不要輕易選擇生下一個孩子。
這不僅是你的人生大事兒,更是那個孩子的人生大事兒。
真得把一切徹底想清楚再說。
輕輕松松自然而然就能有個孩子的人,其實也理解不了無論多喜歡孩子也沒辦法親自生下和養育一個孩子的人。
我就屬于后者。
我沒有孩子,但我曾憑一己之力帶過很小的孩子,是我侄子。一個人一邊刷碗一邊干活,后背一邊用背帶背著孩子。
我也曾長期去孤殘兒童中心,每周都去,基本全天也是一個人負責一到兩個孩子,大多還是身體有問題的孩子。
是累,但是很快樂,很有成就感。
陪伴一個孩子成長的過程真的是一種享受,那種自己好像是一個超級英雄的感受,是其它時候很難獲得的。
我至今深深記得,在孤殘兒童中心的某一天,大家一起帶孩子出去散步,圍著那個別墅區走。
別墅區有人養狗,拴在院子里。
我們路過他們的院子外,狗會一直叫。
我帶的那個不到兩歲的孩子,在地上領著走的時候,怕得邊哭邊哆嗦。可是當我把她抱起來之后,她瞬間就勇敢了,也不抖了,也不哭了,氣勢很足地大聲沖著狗說:“狗狗不叫!狗狗不叫!”
那一刻,我深受震動。
如此平庸、碌碌無為、什么都不是的一個我,在一個孩子的心里是那樣強大。只要我抱著她,她就不再害怕汪汪吼叫的大狗。
這種感受,除了陪伴著一個孩子的時候,我在其它任何時刻都無法獲得。
要說感謝,應該是我感謝孩子。
所以生孩子之前真的要想好。
如果你覺得你生他養他你就是他的恩人,你就盡量不要生。
對你對孩子,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