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曾經發文提出規范0~6歲兒童眼保健及視力檢查服務,目的就是早期發現兒童常見眼病、視力不良及遠視儲備量不足,及時轉診干預,控制和減少兒童可控性眼病及視力不良的發展,預防近視發生。
通過規范建立眼健康檔案,定期做好眼保健(共計13次眼保健,分別在新生兒家庭訪視、滿月、3、6、8、12、18、24、30、36月齡和4、5、6歲時),動態監測包括眼軸、角膜曲率、散瞳后等效球鏡度及身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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