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綱”和“名教”是中國古代儒家倫理思想中的重要概念,它們是封建社會道德規范和等級制度的核心體現。 “三綱”:源自董仲舒的思想體系,他將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倫理原則進一步歸納為“三綱”,即“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這是指在封建社會中,臣子應當絕對服從君主,子女應當絕對服從父親,妻子應當絕對...
回答于 2024-01-24 15:38
古羅馬法上以身份決定人格,故人與人之間的人格是不平等的。中世紀時期的人依其性別、身份、所屬職業團體和宗教的差異而不同,分為非自由人(奴隸、半自由人如降服民族及其子孫)和自由人(農奴、自由農、區屬、貴族)。
回答于 2024-01-24 15:30
古羅馬法上以身份決定人格,故人與人之間的人格是不平等的。中世紀時期的人依其性別、身份、所屬職業團體和宗教的差異而不同,分為非自由人(奴隸、半自由人如降服民族及其子孫)和自由人(農奴、自由農、區屬、貴族)。在家庭內部,各成員間地位也非平等,身份等級森嚴的特點非常鮮明。
回答于 2024-01-24 15:29
1804年《法國民法典》將自然法所倡導的無差別的“人類理性”作為實定法上人格取得依據,從而使“生而平等”的倫理價值觀念在法典上得以落實。
回答于 2024-01-24 15:28
古羅馬法上以身份決定人格,故人與人之間的人格是不平等的。中世紀時期的人依其性別、身份、所屬職業團體和宗教的差異而不同,分為非自由人(奴隸、半自由人如降服民族及其子孫)和自由人(農奴、自由農、區屬、貴族)。在家庭內部,各成員間地位也非平等,身份等級森嚴的特點非常鮮明。
回答于 2024-01-24 15:27
我國《憲法》第33條第2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從根本法的角度確定了公民的法律地位平等。民法中規定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平等是公民法律地位平等原則的必然反映,是憲法規定在民法上的集中體現和具體表達,是民法上的憲法精神的表現之一,也是私法自治特性的基本要求。 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一...
回答于 2024-01-24 15:21
中國《民法典》第十四條 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 中國《憲法》第33條第2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從根本法的角度確定了公民的法律地位平等。民法中規定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平等是公民法律地位平等原則的必然反映,是憲法規定在民法上的集中體現和具體表達,是民法上的憲法精神的表現之一...
回答于 2024-01-24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