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價值在過去指的是伴侶有高的情緒能量,比如樂觀積極的心態,穩定的情緒控制能力,能覺察對方情緒的高共情能力等。
但情緒價值應該有一個客觀標準,這個標準是約束伴侶彼此的,而現在的“...
情緒價值在過去指的是伴侶有高的情緒能量,比如樂觀積極的心態,穩定的情緒控制能力,能覺察對方情緒的高共情能力等。
但情緒價值應該有一個客觀標準,這個標準是約束伴侶彼此的,而現在的“情緒價值”越來越主觀,變得像一種單方面的索取。
你覺得情緒穩定叫情緒價值,她覺得能逗自己開心叫情緒價值,另一個人覺得能讓自己安心叫情緒價值...別告訴我這些都叫情緒價值,當一個概念如此寬泛,什么都能往里塞的時候,這個概念能不能成立都要打個問號。
所以從概念這一步,「情緒價值」就本身立不住了。你會發現「情緒價值」這個定義極為寬泛,毫無標準,甚至可以說是極度以自我為中心的,因為很多在鼓吹情緒價值的人,本質上追求的都是一件事:要讓我感覺到爽。
而當這種高度主觀,毫無標準,極度自我為中心的訴求強加在伴侶身上的時候,另一半感覺到的就只有手足無措了:
在他看來,讓你心情不好的時候一個人待一會是照顧你的情緒,但是你覺得這個時候他安撫你,陪著你說說話,把你哄開心了才是照顧你的情緒;
在他看來,當出現問題的時候和你溝通,把話說開,把誤會和爭執消除是照顧你的情緒,但是你覺得在你情緒正不好的時候還要和你叨叨,只會給你制造更多的負面情緒;
更不用說,有的人甚至會覺得完全的懂自己,接納自己,和自己相處過程中不給自己制造一點負面情緒,才叫情緒價值...
恕我直言:很多和伴侶索要情緒價值的人,自己都未必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自己都不一定真的能說清楚自己的訴求。
情緒這個事情本身就是極為個人的,你自己有的時候可能都不知道為什么不開心了,為什么情緒低落了,但是卻要求對方能夠懂自己的情緒,給自己供給情緒價值,這不是難為人嗎?
你想要的,到底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伴侶,還是一個全知全能,并且在全知全能的基礎上做到對你極度包容的神?
發現問題了么?我們仔細想一想這幾個特征:
以自我為中心,什么事情都要順著自己的意思來,不能接受對方不按照自己的想法對待自己,要在關系當中對另一半的行為具有不許質疑的解釋權;
打壓否定別人的價值,讓對方懷疑自我,總覺得自己哪里做錯了,但是也說不出來為什么;
當伴侶茫然無措,找不到方向的時候,進而就會對這段關系更加患得患失,和當事人形成一種畸形的依賴。
...你看,這不就是PUA的特征嗎?
我并不是說在感情當中想要被對方照顧情緒,就是PUA對方,我只是十分反感現在越來越多的人過分看重情緒價值,過分向伴侶索要情緒價值的行為。
兩個人在一起,本身就是應該相互磨合,找到彼此的舒適度的,在這個過程當中必然會產生很多摩擦,必然會有很多的不如意和沖突,你的期望也難免會一次次的落空。
但是這說明不了什么,這是一段感情發展的必然階段,并不意味著對方就是一個沒有情緒價值,不能為你貢獻情緒價值的人。
不要過分神化情緒價值,這個世界并不圍繞著我們的情緒轉,而我們的情緒需求,也并非是絕對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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