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是指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
有限責任公司是指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的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限額為其所持有的股份的面額或者以其所持有的股份為基礎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出資的數額。
除了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外,還可以依法設立其他類型的企業法人,如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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