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搶劫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手段搶奪公私財物的行為,屬于侵犯財產犯罪的一種。具體規定如下:
- 以暴力、脅迫方法搶劫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死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 以暴力、脅迫方法搶劫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較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以上規定,搶劫罪的刑罰程度與搶劫所得的財物數額大小、是否使用暴力、脅迫手段等因素有關。同時,如果搶劫行為造成了嚴重后果,如致人死亡、重傷等,則可能面臨更加嚴重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