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和完善職業資格法律的程序如下:
- 立法計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確定職業資格法律的立法計劃。
- 起草:起草職業資格法律的草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或者有關專門委員會、工作組或者法律草案起草小組負責。
- 審議:職業資格法律草案經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或者有關專門委員會、工作組或者法律草案起草小組審核,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
- 審議程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職業資格法律草案的程序一般包括初審、二審和三審。
- 公布:職業資格法律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后,由國務院副總理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