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中國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包括:
- 制定和修改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制定和修改法律,并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進行解釋。
- 監督法律實施: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監督法律的實施情況,并對法律實施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和意見。
- 任免國家領導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任免國家主席、國務院總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副委員長等重要職務。
- 解釋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對憲法進行解釋,并對憲法實施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和意見。
- 審查立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權審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草案和議案,并對其是否符合憲法和法律進行審查。
- 其他職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還有其他職責,如審批國家預算、任免國家機關領導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