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下簡稱全國人大)是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負責制定國家的法律、監督政府工作和管理國家大事。在保障國家安全方面,全國人大有以下職責和權利:
- 制定和修改有關國家安全的法律
全國人大有權制定和修改有關國家安全的法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等,確保國家安全法律的完備性和科學性。
- 監督政府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
全國人大有權對政府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工作進行監督,確保他們依法行使職權,保障國家安全。
- 審查和批準重大決策
全國人大有權審查和批準涉及國家安全的重大決策,如國家安全戰略、國家安全政策等,確保國家安全戰略的科學性和可行性。
- 選舉和罷免國家領導人和重要官員
全國人大有權選舉和罷免國家領導人和重要官員,確保國家領導人和重要官員的能力和忠誠度,保障國家安全。
- 組織和領導國家安全工作
全國人大有權組織和領導國家安全工作,如制定國家安全計劃、組織國家安全應急響應等,確保國家安全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