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糾紛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 調解:夫妻雙方可以通過調解達成一致意見,解決糾紛。調解可以由家庭成員、社區居委會、法律服務機構等進行。
- 訴訟:如果調解無法解決糾紛,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法院將依法進行調查、審理,最終作出判決。
- 仲裁:當事人也可以選擇通過仲裁來解決糾紛。仲裁是指由仲裁機構對雙方爭議進行裁決的一種方式。
- 協議:夫妻雙方可以通過協議的方式解決糾紛。協議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雙方達成協議后,應當簽署協議書并予以執行。
以上是婚姻家庭糾紛解決的幾種方式,當事人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來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