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者應當享有以下勞動保障措施:
- 工資報酬保障: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或者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
-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保障: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合理規定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 社會保險保障: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保障勞動者的社會保險權益。
- 勞動安全保障: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建立和完善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保障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 女職工保護: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保障女職工在婚育、生育、哺乳等方面的權益,禁止性別歧視和性騷擾。
- 勞動合同保障: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