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審計和注冊會計師審計在取證方法上也存在一定的差異和異同。
政府審計的取證方法主要是通過審核財務報表、核對憑證、查找與項目有關的政府文件以及進行調查等手段,同時還可以對相關的人員進行詢問、約見等,并可以對其賬戶、資產等進行檢查。政府審計在取證過程中非常注重證據的可靠性和審慎性,嚴格依照審計標準和程序進行操作。
而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取證方法一般采取資料核對、樣本抽查以及流程審計等方式,強調客戶合作和協助,并通過了解企業的內部控制來評估風險和確定審計范圍。注冊會計師還可以對企業內部的監管體系進行評估和建議。
總體來說,政府審計和注冊會計師審計在取證方法上的差異主要在于形式、手段和程序上的不同。政府審計更加注重過程和程序的規范性和可靠性,注冊會計師審計更注重與客戶之間的合作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