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審計和注冊會計師審計是兩個不同的審計實踐。政府審計的執行主體是政府內部審計機構,而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執行主體是獨立的第三方審計機構。
政府審計是由政府內部的審計機構負責開展的。在我國,國務院設立了審計署,并在全國范圍內設立了省級審計機構和地市級審計機構。政府審計的主要目的是評估和監督政府部門的財務狀況和經濟活動,檢查行政機關是否遵守法律法規、執行財政預算、進行收支管理,以及對政府的財政表現進行獨立評估。
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執行主體是獨立的第三方審計機構。注冊會計師審計由注冊會計師事務所負責進行,其主要目的是評估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濟活動,確認企業的財務報表是否真實、準確反映了企業的財務狀況,并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進行評估。因此,注冊會計師審計更注重企業的自愿性和獨立性,更突出客觀、公正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