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審閱報表后,準確地反映其未能按照規定編制,并未能公允反映情況的審計意見,應注意以下問題:
1. 闡述審計目標。在審計報告中詳細說明該審計的目標和范圍,明確企業按照規定編制報表和公允反映情況的具體要求;
2. 描述審計過程。在審計報告中描述審計過程和方法,包括審計人員發現和處理問題的步驟、原因分析和建議等;
3. 分析審計結果。在審計報告中分析報表未能按照規定編制,并未能公允反映情況的原因和影響,并提出相應的改善建議;
4. 提供審計意見。在審計報告中為企業提供符合實際情況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審計意見和建議,為企業改進內部控制和管理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