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審計證據中,說服性證據和結論性證據各有其重要性。盡管說服性證據在審計過程中顯得更加重要,但結論性證據同樣可以為審計人員提供一些參考信息,幫助審計人員進行核實和驗證。
說服性證據是審計人員判斷和結論的重要基礎,它能夠為審計人員提供充分、獨立、客觀的信息依據,幫助審計人員形成一個可信度和可靠性較高的審計結論。結論性證據則是對這些判斷和結論的驗證和印證,能夠為審計人員提供一定程度上的保障和支撐。
因此,說服性證據和結論性證據都是寶貴的審計資源,審計人員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合理利用和處理,在確保審計質量和可靠性的同時,保證審計活動的高效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