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嘗試把又哭又鬧、拼命掙扎寶貝抱出門時,大家會不會認識到自己的修養規范出現誤差,并沒用最理想的方法去解決問題。大家所作的個人行為并沒考慮寶寶的必須。
父母對寶寶的合理修養,最開始在主要取決于大家對商品設置限制水平。
從孩子逐漸能自己走動起,家長就構建起正面的整合性的清晰限定,并且在一切的情形下保持一致。商品期盼冒險的膽量引導著他深入探索,但他的涉世不深又會讓他們迷失方向,父母和修養者替他設置的界線給他帶來了安全和維護。
對商品所作出的限定事實上并不是為了綁住寶寶的手和腳,反而是需要對這一疑惑的實踐者以及他的自然環境進行維護,讓她在特定的界線內敢打敢拼、充分發揮自身。比如,處在學步期寶貝在越過街道社區或停車場的情況下不愿拉著成年人的小手。家長應該態度堅定地作出限定:僅有拉起手才可以越過街道和地下停車場,沒有任何挑選。讓寶貝學習愿意接納標準,而且經常去掌握怎樣利用標準。
爸爸媽媽必須明確,寶寶的什么情況下是不能允許的,并必須做到一直堅持這種限定。
針對不同的家庭和商品不同類型的成長過程,所使用的作法能夠不盡相同。設置限定把商品承受的挫敗提升到了一個新的水準,這正是每一個商品離開家里到現在社會承受挫敗的沖擊以前在家里面務必事先經歷過的。如果家長的確也不想要入門走路寶貝把廢棄物扔得到處都是,那么就應該把垃圾桶蓋下去,或是關了門。大家如果不愿意寶貝把鐵架子里的食材順手拿光,就要把食物放進商品拿到的地方。我們應該去教他不必牽扯小狗狗的毛,教他輕輕地輕撫小狗狗。剪子和尖銳的數控刀片是不可以使他碰的,一定要學會將它們放到商品拿到的地方。
當無法避免的事兒發生時,家長一定要費盡心思一切方式堅定不移的遷移他注意力,用別的東西去吸引他。對商品有一定的限定能給這個家庭產生益處。2歲左右的商品要學習如何跟全家一起共享家里物品,并且家長們也要求真務實地看待孩子們有限的資源承受度。如同一位母親所講的:我明白孩子們的承受程度上,都知道我個人的。
爸爸媽媽限定寶寶的目地,是讓她們懂得適度的舉動并不是為了處罰。
而且,爸爸媽媽限制也符合寶寶的年紀發展情況的,不僅不會規定太多也不容易超過放肆。如果家長對寶寶的個人行為限定是適合又很高效的,那樣商品最本質的主體性會得到比較好的發展。
比如,己經準備出門了,商品已經玩耍玩得起勁,媽媽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將商品硬抱了出去,這一2歲大寶貝大吵大鬧著、拼命掙扎……
在我們嘗試把又哭又鬧、拼命掙扎寶貝抱出門時,大家會不會認識到自己的修養規范出現誤差,并沒用最理想的方法去解決問題。大家所作的個人行為并沒考慮寶寶的必須。商品必須事前提示、需要有一個慢慢的銜接。在商品正玩得高興時,忽然想要他慢下來并不符合他的本性。商品并不是要當眾地違逆母親,而是忠誠于自己的喜好。他需要更多時間道別他原來的主題活動。假如我們與他一起坐下,然后一起說一聲再見,小玩具;再會,貨車;再會,汽車……讓他可以從玩樂中快速地解決出去。這不是一個什么技巧或是方式;這類修養個人行為很自然地產生在家人和商品間的彼此尊重,及其父母對寶寶的掌握。
商品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他的體會、念頭、行為和成人是不一樣的。
一個2歲商品跑進外邊的途中去,僅僅必須去將他的球撿來,念頭突然之間造成以后,隨后便是行為,正中間不會有什么的探索。如果一個商品特別喜歡小伙伴們的某一小玩具,他都會去將它用來。成人在了沖動以后可能慢下來,估量一下所需所采取的行為的重要性、安全系數是否符合標準與社會道德,而商品一般不會這樣做。比如,在桌子下爬來鉆來的子仁也許是覺得好玩而這樣做,由于坐到兒童椅上確實并不是他的得償所愿,而且他也不太可能靜靜地坐在座位上聽大人講話。因此,大家要學習先想商品所感。
假如家長在作出決定時先從寶寶的觀點考慮到,那樣對于他們的修養便會具備良好的效果。
意識到這一點對于我們來說是十分重要的。最開始人們總是覺得擔憂,擔心會使孩子們操縱了我,只要我們感覺商品小不聽話,我們只需文化教育她們遵從大人的話依照大人的意思去干就可以了,或許我們自己是帶上這種觀念長大,我們的人總會說我是你媽,才能也不管……因此,我們現在會用同樣的方式來修養自身寶貝。但是,我們不難發現考慮孩子們的立場事實上有利于對她們進行監管和管理方法。
掌握商品成為我們知道如何去修養他的重要,大家知道是在起到主導地位,只要我們可以幫助她們變成乖巧的商品。父母最熟悉她們,在她的心里和大家心里對此一點都確信無疑。
假如家長在商品心里構建起肯定的職責,商品堅信父母無條件的深愛著自身。
那樣,這類親子溝通是良性,是相互信任、彼此接受的平穩關聯。但現實中,有的家庭的親子溝通是不穩定,商品根本無法真真正正信賴父母。
比如,當子仁聽見漂亮小姐姐坐著好的時候,那也就表明我不如其他寶貝好……爸爸媽媽經常會忍不住地說我看XX會講故事,XX會自己吃飯,XX的繪畫得真棒……這種方法會使商品造成慚愧,覺得爸爸媽媽并不是完全地看待自身,父母愛的前提是我想比別人強。在這樣的情況下,即便小時候對母親的規定作出讓步或遵循,到商品11-12歲那年,也會帶來大一點的親子溝通矛盾,畢竟在寶寶的內心,對母親的信任是如果有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