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0年,德國哈勒附近的一個叫洛赫的村莊出生了一個叫威特的癡呆嬰兒。威特的父親卡爾。威特悲傷地嘆了口氣:我有什么罪?上帝給了我這樣一個愚蠢的孩子?威特的母親還說:這樣的孩子教育他也不會有什么前途,只是浪費精力。盡管鄰居們口頭上安慰他們要開門,但他們都認為威特是個白癡。
然而,卡爾·威特畢竟是一個有驚人和獨特見解的人。他的信念是,孩子必須從嬰兒期開始教育,孩子的教育必須從嬰兒智力黎明的出現開始。如果是這樣,普通的孩子可以成為非凡的人。他腳踏實地地地按照自己的計劃教育威特。結果,這個被拋棄的傻孩子很快就讓鄰居們刮目相看。經過早期教育,威特可以在8-9歲時自由使用德國、法國、意大利、拉丁語、英國和希臘語言,了解動物學、植物學、物理學、化學和數學。9歲時,他獲得了法學博士學位,14歲以下獲得哲學博士學位,兩年后獲得法學博士學位,并被柏林大學聘為法學教授。在他一生的職業生涯中取得了顯著的成就。
卡爾·威特對小威特進行早期教育的原則和方法都寫在一本名為《卡爾》的書中•在威特的教育書中,這可能是世界上最早的早期教育文獻。不幸的是,這本書當時并沒有受到重視,因為書中描述的思想與當時人們的思想格格不入。
只要教育得當,包括那些天賦差的孩子在內的孩子就能成長。卡爾·威特在19世紀初對兒子的教育證實了這一點,許多有才華的人的成長過程也證實了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