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書法是藝術,以美觀漂亮為追求目標;而寫字是技術,以正確工整為訓練目的,二者不能等同而談。
只是說某些家長趕著小孩練書法的行為操之過急、舍本逐末。
書法不能代替寫字。學校的寫字課,孩子認真聽講和練習了嗎?在學習所謂的“書法”之前,孩子能做到“工工整整、橫平豎直”了么?先學寫字,再學書藝。一些剛入學的小朋友,連“橫”(一)都寫不直的情況下,就被迫接受了“起筆帶彎兒,向右上傾斜,頓筆稍帶鉤”的軟筆技法。把一個“一”生生寫成了回音符(躺倒的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