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權使用費500/年 的文件依據是《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41號)第九條 國家實行采礦權有償取得的制度。采礦權使用費,按照礦區范圍的面積逐年繳納,標準為每平方公里每年l000元。
500元/年是各地根據國務院令(第241號)制訂的,如廣東省自然資源廳《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和價款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一款? ?探礦權使用費以勘查年度計算,按區塊面積逐年繳納,第一個勘查年度至第三個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繳納100元,從第四個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最高不超過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