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是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對其遺產所作的處分或對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理,并于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遺囑的效力優先于法定繼承。遺囑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遺囑的形式包括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等。但需要注意的是,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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