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根據數額大小,量刑標準如下:
數額較大: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五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除了《刑法》的相關規定外,還有其他法律法規對詐騙罪進行規制,如《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對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行為,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