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組在處理破產公司的債務時,需要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和程序,以確保公平和有序地清償債務。以下是一般步驟:
債務登記和確認:清算組應對破產公司的所有債務進行登記和確認。這包括收集所有債權人的信息、債務的性質和金額,以及審查相關合同和文件。
資產評估和變現:清算組需對破產公司的資產進行評估,并制定變現計劃。資產變現可以通過拍賣、出售或其他方式進行,以籌集清償債務的資金。
確定債務清償順序:根據法律規定,債務清償通常有優先順序。一般情況下,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等優先于其他普通債權。
債務償還:按照確定的清償順序,清算組將變現所得資金用于償還債務。若資金不足以清償所有債務,債權人將按比例分配。
爭議解決:在清算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債務爭議。清算組需與債權人溝通協商,必要時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報告和備案:清算組需定期向法院和債權人報告清算進展,并在清算結束后提交清算報告,詳細說明債務清償情況。
整個過程需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并在法院的監督下進行,以確保過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