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沖量(Impulse)等于力(Force)乘以作用時間(Time),這的確是沖量的定義。沖量可以改變物體的動量(Momentum),根據沖量-動量定理,沖量等于動量的變化。
關于加速度和作用時間的關系,你提到加速度是為了延長作用時間,這在某些情況下是正確的。比如在乒乓球運動中,球拍加速可以增加球與拍子接觸的時間,從而更好地控制球的方向和速度。
當球拍以勻速運動并且與乒乓球接觸時,如果球拍的速度等于球的速度,接觸時間會非常短暫。若球拍加速(拍速>球速),它會在接觸過程中“推”著球,這樣可以增加接觸時間,也就是持球時間。這種增加的持球時間可以使運動員有更好的機會控制球的方向和速度。
總之,你的理解在乒乓球運動的情境下是合理的,但要注意的是,加速度的主要作用是改變物體的速度,而不是直接為了延長作用時間。延長作用時間是加速度可能帶來的一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