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打比賽是一種現代武術競技項目,結合了踢、打、摔等技法。以下是一般散打比賽的基本規則,不過具體規則可能會因組織和賽事而有所不同:
比賽場地:通常在一個方形或圓形的擂臺上進行,擂臺面積約為8米×8米。
比賽回合:比賽通常分為三回合,每回合兩分鐘,中間有一分鐘休息時間。
得分規則:
- 有效擊打:拳擊或腿擊中對方有效部位(頭部、軀干、腿部)得分。
- 摔倒對手:成功將對手摔倒在地也可得分。
- 控制與反擊:有效的控制和反擊動作也可能得分。
禁止動作:
- 擊打后腦、頸部和襠部。
- 用肘部、膝蓋攻擊。
- 抓、拉對手的衣物。
- 其他危險或不道德的動作。
勝負判定:
- 點數勝:根據裁判的打分判定勝負。
- KO(擊倒):一方被擊倒無法在裁判數到10之前站起。
- TKO(技術性擊倒):裁判認為一方無法繼續比賽。
- 退賽:一方主動放棄比賽。
裝備:選手通常佩戴拳套、護齒、護襠、護腿等防護裝備。
這些規則旨在確保比賽的公平性和安全性。具體賽事可能會有細微的差異,參賽者應熟悉特定賽事的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