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建筑從業人員,我說說自己的想法:其實大家看到的都只是地面以上的拆除,這些就已經費時費力了,然而現在的(超)高層建筑除了地面以上,還有地面以下的地下室甚至基礎工程。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摩天大樓還好,沒有太多地下結構,地質條件好的地方簡單一點的基礎也能滿足承重要求,但是現在絕大多數“摩天大樓”動輒地下3層+幾十甚至上百米的樁基礎,只是拆除之后修一個地上同等規模的結構還好,如果要再建一個更高的,承重該如何解決是個巨大的問題,地面以上的結構拆除時間就已經遠超建造時間,成本更是不相上下,而地面以下的只會更加費時費力費錢。
【給大家“科普”一個小知識:假設有一棟99米的高層建筑,框架核心筒結構,地下2層(約7米),樁基礎,主體結構施工使用木模板,從施工方進場到結構封頂歷時約3年,那么其中有2年左右的時間都是在進行地面以下結構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