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香港各方追著梅西不斷聲討的時候,仿佛主辦方都快在大家眼前“銷聲匿跡”之時,香港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重新把“罪魁禍首”的給揪出來了。
為什么這件事,自始至終是主辦方的責任最大?
1、虛假宣傳存在商業欺詐。梅西本人從來就沒有說過,他會在香港登場。邁阿密國際,也從來沒有說過梅西一定登場。但是主辦方在球票銷售和宣傳的時候,一直打著梅西為最大賣點,最終梅西沒有登場,這是誤導消費者的商業欺詐行為。
鄧家彪在批評Tatler Asia宣傳誤導消費者及球迷時,更是明確提到——與Tatler Asia合作的官方票務合作伙伴KLOOK,在售票網站中列明“可以欣賞球王梅西出神入化的球技”,并將梅西置于宣傳圖像中的主要位置。
2、作為中介方欺上瞞下,理虧不敢公布合同。這一次邁阿密國際香港行是Tatler Asia作為中間方,分別于邁阿密國際和港府簽約。而港府和邁阿密國際之間,從來沒有直接聯系;港府的所有訴求,都是通過主辦方傳遞給邁阿密國際。
而港府和主辦方簽訂的合同條款里,包括了梅西必須出場至少45分鐘。那為什么到現在都沒有出現,主辦方狀告邁阿密國際的新聞呢?
很顯然,主辦方為了“省錢”,既沒有在跟邁阿密國際的合同里,加入“梅西必須出場”的條款;也沒有在私下跟梅西團隊取得及時有效的溝通。再加之梅西自己對于這些事情的處理也非常糟糕,共同釀成了這場鬧劇。
也正是因為在合同層面,邁阿密國際和梅西沒有違約;所以在特首要求主辦方站出來給個說法,公布合同的時候,主辦方選擇刻意回避。
3、銷聲匿跡逃避責任。在事情發酵之后,主辦方曾經召開了一個不到6分鐘的新聞發布會,且不給媒體提問,主辦方就匆匆退場。當特首要求主辦方給出解釋之后,主辦方干脆選擇公司直接放假;在整個香港社會要求主辦方站出來給出解釋的情況下,主辦方這幾天“銷聲匿跡”,根本不敢正面回應,這是逃避責任的體現。
相較于天天用小作文聲討梅西,卻是既不敢去打官司,也從未出面去維護利益受損球迷的霍某某相比,鄧家彪要求“賽事主辦方一周內退款,否則上訴追討”,至少是用行動去維護廣大球迷的損失。
4、主辦方的責任,掩蓋不了梅西犯下的錯誤。但是梅西的錯誤,遠沒有主辦方的責任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