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業技術崗13個等級。專業技術崗位分為13個等級,包括高級崗位、中級崗位、初級崗位。高級崗位分為7個等級,即由高到低分為一至七級,其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正高級崗位包括一至四級,副高級崗位包括五至七級;中級崗位分為3個等級,即由高到低分為八至十級;初級崗位分為3個等級,即由高到低分為十一至十三級,其中十三級是員級崗位。
(二)專業技術初、中、高級比例設置。專業技術高級、中級、初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及事業單位的功能、規格、隸屬關系和專業技術水平,實行不同的結構比例控制。專業技術高級、中級、初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例總體控制目標為1:3:6。
(三)專業技術等級晉升條件。專業技術崗位基本任職條件,按照現行國家和各省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的有關規定執行。專業技術二級、三級、四級崗位原則上應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五級、六級、七級崗位原則上應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八級、九級、十級崗位原則上應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十一級、十二級、十三級崗位原則上應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