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般情況下,如果老板辭退員工,是需要補償的。
用人單位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按照工作年限給予補償。補償標準是每工作一年補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來計算,需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的按照半年來計算,需補償半個月工資。
?第二,如果是員工個人主動提出辭職,用人單位是不需要賠償的。
第三,如果公司因為實際情況對員工的工作崗位作出調整是允許的,如果員工因為用人單位調崗,自己不適應新的崗位而主動辭職,公司是不用承擔賠償補償責任的。
第四,如果公司采取的是強迫員工從事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工作,員工被迫辭職的,公司需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符合強迫勞動罪的犯罪構成,應當依法追究公司及法人的相應責任。
第五,如果公司不按照勞動法的規定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導致員工被迫辭職的,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公司還需支付員工未簽訂勞動合同這段時間的兩個月的工資,最多支付11個月。
第六,如果員工實習期的工資不足轉正期間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的,員工被迫辭職的,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如果員工實習期的工資達不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員工被迫辭職的,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如果公司與員工約定的實習期不符合勞動法規定的期間的,即簽訂3個月以下勞動合同不得約定實習期,簽訂3個月以上1年以下勞動合同實習期不得超過1個月,簽訂1年以上3年以下勞動合同實習期不得超過2個月,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約定實習期不得超過6個月。員工被迫辭職的,公司需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員工拒絕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公司迫使員工辭職的,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