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說一下那時候農村的情況,單身媽媽只有在大城市才有活路,農村是沒有活路的。就是她的父母和家人很愛她,很照顧她,尊重她帶著孩子自己生活的想法,她一個年輕女人帶著兩個女兒,母女三人...
我只想說一下那時候農村的情況,單身媽媽只有在大城市才有活路,農村是沒有活路的。就是她的父母和家人很愛她,很照顧她,尊重她帶著孩子自己生活的想法,她一個年輕女人帶著兩個女兒,母女三人的安全很難保證,農村沒有什么生意可以做,也沒有人有錢去外面吃飯,餃子也是很難吃到的。農村的收入基本就是靠種地,她這種外嫁出去的女人是沒有地的,如果戶口已經遷出去了,可能還村里也不接收她和她孩子的戶口,因為一個村子的地就那么多,接收了她們,那下次從新分地就要從其它村民那里把地分走,如果趕不上分地,那她就要從自己的兄弟手里分地,就算她的兄弟能接受,她兄弟的媳婦兒也不會同意,她不是不回家,是老家沒有她的容身之所
她身上背著女性的雷點:被丈夫拋棄,單親帶孩子,沒有正經的工作。
臧健和出身的農村也不是什么小康先進村,只是窮苦偏僻的村子。自幼喪父,由母親一人帶著她和妹妹。
最難的時候,母女三人會上街乞討。
這樣的家庭背景根本不會有“生女兒好好培養,念書畢業干大事業”這樣的觀念,即使有,也沒有資本托舉。
相比讀書上學,性價比更高的是找個好人家嫁了,依附于婆家好好生活。
這也是臧健和母親對她期望。
所以當女兒在醫院工作遇到泰國華僑丈夫時,母親沒有阻止,哪怕是知道女兒跟了他會遠嫁,也依然沒有阻止,甚至告訴女兒要收收性子,去了婆家少說話。
因為母親知道男方是醫生,家底殷實,這是臧健和最好的出路。
我相信泰國丈夫最初和臧健和在一起時是有愛情的,電影中臧健和也對他說過“你之前跟我在一起的時候,不是這樣的”。
但是男方是個媽寶男,對母親言聽計從,母親用生兒子來判斷女人的價值,那兒子也就聽老媽的同樣用這一點來判斷臧健和的價值。
臧健和在香港見到泰國母子的同時明白了自己在男方眼中沒有價值,生不了兒子,好好的原配妻子淪落到做妾。
為什么那一天她沒有回老家,而是選擇留在香港?因為她被洗腦了,真的認為被離婚的錯是來自于自己。
她不知道如何向母親解釋自己被離婚這件事,即使她很難過即使她不認可泰國母子的觀點,她還是會把過錯歸結在自己沒有能力生兒子身上。
因為沒給丈夫生兒子,所以被離婚了。
這不怪臧健和,而是時代背景給女性思想的枷鎖。
而之后的臧健和選擇留在香港不回家也是在盡力想辦法彌補對母親的虧欠。
用錢彌補,或是用一個更靚麗的女兒身份來彌補。
她打三份工,腰傷舍不得去醫院,因為每個月要給家里寄錢。
這個階段的臧健和敢給家里寄錢、寫信,但是仍然不敢告訴母親自己被拋棄的事實。
因為工作是不固定的,生活是不幸的,依舊沒有達到母親的期望。
她什么時候回的老家?在她水餃生意做大的時候。
這個時候的臧健和經濟獨立,還有了一份穩定的事業。
她打扮得光鮮亮麗,甚至還特地做了發型化了妝,坐在餐桌前的她,有種衣錦還鄉的感覺。
她沒有想著刻意隱瞞母親和妹妹,因為她沒有事先和孩子們對詞,讓她們跟著自己一起撒謊。
被問到丈夫,她數落男方的不是:媽,你覺得我能去做妾嗎?
這句話臧健和在心里埋了五年,明明當初就想告訴母親男方家庭有問題,逼著自己去泰國做妾,可因為母家沒托舉,自己沒資本,讓她沒有底氣在第一時間說出自己的委屈。
從做男方的附屬品到為自己活,這條路臧健和走了五年。
或許在臧健和眼中自己最大的價值不是創辦了灣仔碼頭,而是能夠讓自己的兩個女兒在遇到把她們和生兒子劃等號的另一半時,臧健和可以成為她們的托舉和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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