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不準確,因為它混淆了債券和股票的基本特征:
債券:債券是債務工具,代表發行人(如公司或政府)對持有人的債務。債券持有人通常會定期收到利息支付,這種支付被稱為“票息”。債券到期時,發行人還需償還債券的面值。因此,債券確實涉及定期收取利息。
股票:股票代表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股票持有人(股東)可能會收到公司分配的股息,但股息的支付并不固定,也不是定期的。股息的支付取決于公司的盈利狀況和董事會的決定。因此,股票不以定期收取利息為條件。
綜上所述,股票和債券的收益來源和性質不同,債券通常涉及定期利息支付,而股票則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