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公務員朋友,總是表現出一種“只要我不貪財,你能拿我怎么樣?”的態度。
有一次,當地發生礦難,他正值班。接到礦井的求救電話后,他竟然又回去睡覺了。
營救行動因此被耽誤了六個小時,導致礦工不幸遇難。
今年是他因失職接受處分的第三年。
……
有人認為我在編故事。那我再詳細說明一下:這位朋友是鎮政府的工作人員,鎮上有一個礦山。接到求救電話后,他試圖聯系負責的領導匯報情況,但電話沒有接通,于是他就沒有繼續處理,直接去睡覺了。
之后的救援行動是由礦山直接報告給安監局,安監局才組織的,而鎮政府則完全沒有采取任何措施。
事后,屬地責任單位受到了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