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這種刺激消費的形式,相當于“刷信用卡”,只是將未來的消費挪移到現在,對長期消費增長原本就是沒用的:
1.其實是用你的未來的收入在補貼你。
不管是來源于超長期特別國債、作為以舊換新的財政補貼專項資金,還是“財政貼息”,要么來債務要么來自財政收入;歸根結底都來自GDP。
2.不消費就無法獲得補貼,本質上是一種“區別對待”政策,也可以叫“消費歧視”。
因為并不是所有消費類型都可以獲得補貼。補貼主要針對的是家具家電汽車,其實都是和購房強相關的品類,說白了依然在圍繞房地產旋轉。
3.居民&企業需求疲弱,是因為收入預期太差。
補貼無法改善收入預期;而且很多補貼類商品都是大單值的消費品,經常需要加杠桿,會嚴重透支沖動消費和購買的普通人原本就不多的財富存量。
4.國內深入骨髓的“規模至上”思維,導致企業產能過剩嚴重、利潤率低下,總是有強烈的動機通過類似“臨時加價”的操作獲取更多利潤。
總結下來就是,補貼類政策,是一種以最小的投入撬動更多消費資金的、只針對大單值(需要加杠桿)商品的、實質上利好與生產端的、并不以改善收入預期為目的的“權宜之計”,目的也明顯--拉升經濟總量G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