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滴滴已墊付1.29億元給司機,均為乘客尚未支付的網約車車費。上半年,乘客未支付的網約車訂單中,滴滴為司機墊付單筆金額最高的訂單為8589.74元。
建議可以看看滴滴的財報,除了順風車業務是滴滴的代理收入外,乘客支付報酬全額計入滴滴的營業收入,說白了乘客不是司機的客戶,而是滴滴的客戶,司機反而是滴滴的供應商;因此乘客不付款是滴滴的應收壞賬,對司機是其應付賬款,也不存在所謂滴滴為乘客墊付的邏輯問題,等滴滴什么時候都做代理收入了,或許可以扶正說是“墊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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