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浮力存在的原因,是液體壓強在重力方向上存在梯度,也就是說在重力方向有壓強差。而浮力公式ρgV中ρ等于液體密度的原因,是靜止液體不受剪切應力且各方向受到的壓強相等。
一步步講,首先浮力的存在就是由于液體壓強在重力方向存在梯度,梯度的存在正是液體質量力的作用。液體中某一點受到的壓強等于ρgh+p0,h為該點到參考點的垂直距離,p0為參考點受到的壓強,若選取參考點為自由液面且不考慮大氣壓力,那么液體壓強即為ρgh。這都是初中物理就學過的東西這里不做贅述。正是由于這個原因,使得在水中浸沒物體的上下表面存在壓強差,下表面的壓強高于上表面壓強,進而產生浮力。如果沒有重力場的影響,液體壓強在各方向沒有梯度,比如放在太空中的水,是不會產生浮力的。
現在,通過液體壓強梯度可以解釋浮力的由來,但并不能解釋為什么浮力大小恰好等于排開液體的重力。這里就需要第二個知識點:靜止液體內部不受剪切應力,且任一點在各方向受到的壓應力大小相等。這便是流體靜力學基本方程的內容,公式和推導我就不放了,不難,感興趣的可自行搜索。由這一點便可以推出浮力公式了。
簡單起見,我們先考慮一段底面積為S高為h0的液柱,液柱上表面距離水面h,那么該面受到的液體質量力為ρghS,下表面受到的向上的質量力的反作用力為ρg(h+h0)S,其余方向上無壓強梯度且各點受壓在各個方向相等,因而側面受到的合力為0,該液柱受到的合力即為ρgh0S,即ρgV,方向豎直向上。這樣,我們推導出了液體內部液柱的浮力大小,那么如何轉換到液體內部任意物體上呢?由第二點知道,靜止液體內部不受剪切力,那么物體上下表面處的液體壓強,跟與其同一深度的液體壓強一定是相等的(即ρgh),否則液體會受到剪切力無法維持靜平衡。這樣,物體所受的浮力,跟液柱受到的浮力一樣,也能通過其上下表面的壓力差求出,這個壓力差只跟液體密度、物體高度以及與高度垂直方向的橫截面積有關,即ρgV。當然,細心的朋友可能發現了,這個推論很好解釋漂浮及懸浮物體的浮力,但對于下沉物體,其液體可能并非靜止,這里我認為,下沉物體的上下表面的液體,在其接觸到之前,可以近似認為是靜止的,在任一時刻液體對其的壓強仍然等于同深度的液體壓強大小。這里我只分析了圓柱型的對象,至于推廣到一般情況,那大可以用微元法或者高斯定理來完成,看到了嗎,這里才需要曲面積分的介入,而且只是為了完善推導過程,跟物理本質無關。
綜上所述,浮力的本質跟曲面積分、高斯定理是沒關系的,那只不過是借助數學手段來方便計算和理解而已,仔細思考背后的物理思想是啥才是關鍵,別看到個數學公式就大呼小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