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從普惠金融的角度很美好的描述了自己為何介入到了這個行業,以及如何管理、控制風險、消除信息對稱等等。
但歸根結底,是突破了政策的限制,在沒有牌照的情況下,介入了貸款的行業,且得到了一定的社會與監管的支持與容忍度。
銀行受到很多監管規則和指標的制約,以及最高貸款利率的制約等,從可能性上就喪失了部分業務的機會,當然另一方面,部分銀行的業務流程、系統效率等也一定程度上制約著與互聯網公司的競爭,但這畢竟不是本質原因。
所以現在你的這個問題還是類似的,券商也受到證監會和證券業協會的各種規則管制,對于融資融券業務有各類指標和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