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新生兒篩查,通常在寶寶出生三天后,并充分哺乳8次后可統一由寶寶出生醫院采血,對于各種原因(早產兒,低體重兒,提前出院者等)沒有及時采血者,最遲不宜超過出生后20天。采血是在新生兒足后跟取幾滴血,滴在專用濾紙上,并統一送至醫院的新生兒疾病篩查中心進行檢測。
對于可疑患者,無論年齡均可采血檢查靜脈血或未梢血滴在專用濾紙上送至醫院的新生兒疾病篩查中心即可。
感謝您的支持,請隨意打賞。您的贊賞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