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銀行的網點可以細分為:支行、分理處、儲蓄所以及社區銀行等,不同級別的網點,基礎薪酬待遇是一樣的。而且即使同一個級別的支行,由于不同銀行以及不同地域,其薪酬待遇也是不一樣的。
以本行的支行行長為例,地處二線城市,明面上的稅前年薪在40萬元左右,其中:
工資;15000/月*12=18萬元
績效:12000元/月*12=14.4萬元
年終獎:看業績,不固定,不過平均值在10萬元左右。
也就是說一個支行行長,一年的稅前收入大約在40萬元,稅后及扣除五險一金夠估計一年到手在30萬出頭。
這個收入在一個二線城市,不算高但是也不算低。不過這個只是明面上的收入。
支行行長還有其他收入,比如:業務招待費、業務拓展費以及網點公共營銷號的績效,這些錢一般都由支行行長根據各客戶經理的營銷業績情況進行統籌分配安排。決定權在支行長手上,一般情況下,至少30%以上都是分配給自己一個人,剩余的才是分配給各個客戶經理,算上這一塊的費用收入,一年多個一二十萬不是問題。
上述均是合法的收入,部分支行行長還會涉及到貸款回扣等其他暗操作的費用,這部分收入屬于非法收入,現實中查處的案例不在少數。
所以,要說明一個網點的負責人具體收入有多少,是沒法給出一個準確值的,因為支行負責人已經具備一定的權限了,權限帶來的會有一些相應的收入分配等看不見的收益,這部分沒辦法統計,所以具體的收入,無法給出一個準確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