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編制內用工:指事業單位根據編制計劃,按照編制數招聘人員,這些人員享受編制內待遇,包括工資、福利、保險等。編制內用工方式通常需要通過公開招聘或內部選拔等程序來確定人員。
2. 合同制用工:指事業單位與個人簽訂勞動合同,按照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和期限雇傭人員。合同制用工方式相對靈活,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進行雇傭和解雇,但需要遵守勞動法律法規,保障勞動者的權益。合同工一般1年一簽,到期了就不要你的那種。
3. 臨時用工:指事業單位根據臨時性工作需要,雇傭臨時工人進行工作。臨時用工一般是短期性的,根據工作量和工作時間支付報酬,不享受編制內待遇。
4. 外聘用工:指事業單位根據需要,聘請外部專業人員或服務機構提供特定的技術或服務。外聘用工方式一般通過合同或協議來約定工作內容、費用和期限。
比如我以前有個20年會計師事務所經驗的老朋友,她既是注冊會計師又是高級會計師職稱,她去年事務所辭職,受審計辦委托,她被某事業單位的紀委監察部門外聘去參加一些財政撥款使用情況項目的審計工作,聽說外聘這些有資質有經驗的專業人員是完全不受35歲年齡限制。
認識過很多政府朋友,現在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也不是那么輕松,競爭大、裁員、縮減招聘規模和降薪或施加工作量...跟企業一樣也很累,有時周六日搞活動也要加班。有些考公入編后的人做了一段時間想走也沒那么容易走,因為現在公務員和編制人員不像以前那個年代這么吃香了。不建議大家盲目考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