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的申請領取條件如下:
1.具有中國籍或在中國合法工作的外籍人員。
2.年齡在16周歲以上,退休前最后一份工作居民身份證上注明的年齡不超過60周歲的人員。
3.在失業前滿1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人員。
4.在失業前最近一次工作的月平均工資不低于上年度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的60%。
5.失業期間持續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到,接受職業介紹和職業培訓。
6.失業期間不得有違法違紀行為。
7.失業期間不得從事非法經營或職業。
8.在失業期間積極尋找工作,有就業意愿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