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法定代表人僅僅是執行公司事務的代表,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并不需要法定代表人個人承擔。 但是,由于法律賦予了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公司的強大權力,因此,在法定代表人使用權力的同時也將承擔著巨大的風險,特別是在公司欠債進入司法程序后,法定代表人會第一個被法院盯上: 從代表公司參加訴訟,到判決生...
回答于 2024-09-19 19:35
一、召開股東會或董事會: 根據公司的章程,首先需要召開股東會或董事會。在這次會議上,董事會成員或股東們需要討論并通過關于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決議。在決議中,必須明確提出辭去現任法定代表人職務的請求,并指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候選人。這一步驟是必要的,因為它確保了公司管理層對變更的同意,并遵循公司章程中的程序...
回答于 2024-09-19 19:34
這個事不是一概而論的, 有的時候寫上好,有的時候不寫好, 具體怎么辦,這得看情況。 假如,這個法定代表人他很重要, 對公司很重要, 對公司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很重要, 公司或者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和法定代表人之間, 他們的關系很鐵,很瓷實, 那就把這個法定代表人的名字寫到章程里。...
回答于 2024-09-19 19:33
公司通過資產重組和債務重組,可以改善資產負債結構,提高資產質量,提升公司業績,化解市場風險,優化企業的整體結構。具體表現在以下方面: (1)優化資源配置,實現強強聯合。 從全會的角度看,長期以來,我國經濟建設重外延擴張,輕內涵發展,搞“大而全”、“小而全”和低水平的重復建設,造成了會資源的巨大浪費。通...
回答于 2024-09-19 19:31
根據《公司法》第五十條規定: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 據此,在未設立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股東選舉決定,公司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回答于 2024-09-19 19:29
根據《公司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九條規定: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據此,在設立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會選舉決定,公司董事長或是總經理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回答于 2024-09-19 19:28
有限責任公司 (1)已設立董事會的 根據《公司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九條規定: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據此,在設立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會選舉決定,公司董事長或是總經理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未設立...
回答于 2024-09-19 19:27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一十三條和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股份有限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會可以決定由董事會成員兼任經理。
回答于 2024-09-19 18:51
一人有限公司作為一種特殊的公司形態,其股東只有一人。由單一股東決定法定代表人。 (1)非股東擔任法定代表人 非股東可以因為受聘任、被任命而成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聘用、任命其他人為法定代表人,可以以聘任決議、股東任命書的方式進行。 (2)股東擔任法定代表人 股東不需要另行出具任命文件,工商登記注冊即可...
回答于 2024-09-19 18:51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對公司董事和高管的選舉、委派和任職期間作出了禁止性規定,可推知對董事長、執行董事和經理的限制性規定: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
回答于 2024-09-19 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