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朋友是開法律服務公司的,只要給錢,什么案子都接,當事人以為自己占到了便宜,但是其實當事人根本占不到便宜,大部分案子也根本解決不了問題:
1、法律服務公司的拓客話術往往是“包打贏...
有個朋友是開法律服務公司的,只要給錢,什么案子都接,當事人以為自己占到了便宜,但是其實當事人根本占不到便宜,大部分案子也根本解決不了問題:
1、法律服務公司的拓客話術往往是“包打贏”、“包離婚”,法律服務公司和當事人簽的合同是《法律咨詢合同》,什么是咨詢,哪怕是他給你回了幾個微信說了幾句話那都是提供了咨詢,甚至我看到過一個合同條款“甲方(法服公司)只要對債務人進行了發微信、短信、打電話、發函任何一種催收行為,視為甲方完全提供了合同服務,乙方不得要求退費”,還把管轄法院直接約定為廣東某仲裁委。嘴上給你說包打贏,合同上寫的給對方發個短信你就不能要求退費。你信了他嘴里的“包打贏”,結果什么作用都起不到,你去找他退費,不好意思,合同寫了,給對方發了催收短信費用就不能退,于是,你再去起訴法律服務公司,法院說受理不了,你們約定了仲裁管轄,你總不可能為三千塊錢跑到廣東某仲裁委去仲裁吧,就算你豁出去了,要弄死他,你花上幾個月時間,花了不少差旅費仲裁費,仲裁委直接一紙裁決給你駁回,很簡單,你們合同約定了人家發個短信就不能要求退費了。
2、你給法律服務公司交了三千塊,法律服務公司承諾給你全權代理,立案材料給你寫好,指導你自己網上立案,到了開庭的時候,他們找了個年輕的小伙兒律師,給小伙兒一千塊,讓小伙兒去開庭,小伙兒一想,就這點錢,所里扣個管理費,到手幾百塊錢了,沒賺頭,糊弄糊弄算了,證據目錄也不用準備了,證據也懶得復印了,法律法規也不用準備了,相同案例也不用檢索了,反正法律服務公司兜底呢,打輸了也沒事,于是小伙兩個肩膀一個頭就去開庭了,案情啥的自己也不清楚,不知道咋說就胡說唄,當律師的還沒個胡說的本事了,結果判下來敗訴了。你去找這個小伙兒律師算賬,人家說不好意思,你沒給我交錢,你找不上我,你去找法律服務公司,法律服務公司說律師開的庭不是他們開的庭,于是你去司法局投訴法律服務公司,司法局說法律服務公司不歸他們管,你去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法律服務公司,市場監督管理局說這個他們管不著。所以,如果你一開始就找的小伙兒律師,給小伙兒掏這三千塊,跟小伙兒律師簽正規的《委托代理合同》,小伙兒就是看在這個錢的份上,恐怕也不敢糊弄你吧,還用得著你親自立案交材料,小伙兒全給你整得明明白白的!
3、你為什么要請律師,因為你不懂啊,你要是懂,你請律師干嘛啊,你自己上不就完了嗎,誰說不請律師就不能打官司了,法院也沒這個要求啊,就怕你自己弄不了,你要找人代理,你還不找專業的律師,還找那些法律行業的二道販子,你以為你占了大便宜,其實你吃了大虧,自己都不知道。他們敢給你包打贏,你問問他們有證嗎?他們敢給你瞎承諾,你問問哪條法律給他們的權限代理案子?他們敢說某法院的院長是他的小舅子,你看他能不能給你把他的院長小舅子約出來陪你吃個飯?三不管地帶的人說的話你也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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