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瞽叟殺舜和周文王吃子,這兩件事流傳甚廣,
(紂王殺伯邑考、周文王吃伯邑考餅的事情最早是《太公金匱》和西晉的《帝王世紀》提及,此前的文獻包括《史記》都沒有記載這件事,《史記》只...
關于瞽叟殺舜和周文王吃子,這兩件事流傳甚廣,
(紂王殺伯邑考、周文王吃伯邑考餅的事情最早是《太公金匱》和西晉的《帝王世紀》提及,此前的文獻包括《史記》都沒有記載這件事,《史記》只說伯邑考早卒。)
但很少有人知道這兩件事的關聯,
他們共同指向一個鮮為人知的習俗——殺首子。
關于這一習俗,《墨子》中記載,在越之東和楚之南等極荒遠的地區流行:
昔者越之東有輆沐之國者,其長子生則解而食之,謂之宜弟。
楚之南有啖人之國者橋,其國之長子生則鮮〈解〉而食之,謂之宜弟。美,則以遺其君,君喜則賞其父。
生下的第一個兒子,不但要殺死,還要吃掉。
如果味道鮮美,還要進獻給國君,國君高興還會有所賞賜。這種習俗在已經文明的中原人眼里是極其殘酷野蠻的,有違人倫道德,所以才特別記錄下來。
其實殺首子習俗不僅只在極荒遠的海外流行,在接近中原地區的夷狄部族中也曾普遍流行。如《管子》《韓非子》《淮南子》等書記載易牙蒸其首子獻給齊桓公之事:
易牙以調和事公,公曰惟烝(蒸)嬰兒之未嘗,于是烝(蒸)其首子而獻之公。
易牙為君主味,君之所未嘗食唯人肉耳,易牙蒸其首子而進之。
楊樹達《積微居小學述林》里面有一篇《易牙非齊人考》,文中指出“易”通“狄”,易牙即狄牙,是狄人名牙者。狄與齊本相近,故狄牙以狄人而事齊。隨后說:
“易牙本夷戎之類,非中國人民,本其國俗以事齊桓,故進首子而不以為異。管仲非之者,蓋以中國禮義之教為衡量,自當以為怪異耳。”
殺首子習俗一直到漢代仍在流行。
《漢書》卷九十八《元后傳》:
“羌胡尚殺首子,以蕩腸正世。”
《后漢書》卷八十六《南蠻傳》:
“交趾其西有噉人國,生首子輒解而食之,謂之宜弟。味旨,則以遺其君,君喜而賞其父。”
羌胡、交趾仍是夷狄之族。
其實不但未開化的野蠻民族流行過殺首子習俗,文明的中原人也曾經普遍流行過殺首子習俗。《莊子》中有如下一條資料:
堯不慈,舜不孝……堯殺長子,舜流母弟。
陸德明《經典釋文》引崔注:
“堯殺長子考監明。”
有學者認為瞽瞍之所以疾力要殺死舜,大概只是遵循殺首子之習俗,只可惜一直未能成功。
在古人觀念中,長子只有被殺死,以后生的弟弟們才能順利成長,不早夭。可能舜父瞽瞍及其弟象顧慮這一點,始終不能釋懷,所以才念念不忘,誓要殺死舜。
繼堯、舜之后的又一圣王禹,似乎也有殺首子的嫌疑。《史記》記載禹如下的一段話:
予辛壬娶涂山,癸甲生啟,予不子,以故能成水土功。
這條史料過去是作為禹勤治水、不暇照顧兒子來看待的。不過從辛、壬日娶妻到癸、甲日生子不過四天,很是奇怪,所以劉盼遂認為這是一條殺首子的資料:
“古者夫妻制度未確定時,其妻生首子時則夫往往疑其挾他種而來,媢疾實甚,故有殺首子之風。《史記·夏本紀》禹曰:‘予辛壬娶涂山,癸甲生啟,予不子。’此不以啟為己子也。《漢書·元后傳》王章上封事云:‘羌胡尚殺首子,以蕩腸正世。’顏師古注:‘言婦初來,所生之子或它姓。’”
跟殺首子習俗相近的是棄首子習俗。周部落的始祖后稷名棄,是姜嫄之長子。
他之所以名棄,是因為出生時曾被姜嫄拋棄。《詩經》和《天問》都有相關記載。
舊說后稷被棄是因為無父而生,顯然是以后世之觀念來衡量前代之事。
姜嫄之時還處在母系氏族社會,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是很正常的,不能成為姜嫄拋棄長子的原因。
姜嫄之所以棄首子而未殺而食之,大概是因為社會稍稍進化,個別人產生憐愛親生子的情懷,故不忍自己動手殺而食之,只好將之拋棄,任其自生自滅。
在文獻中,我們經常看到由于種種原因而生子不舉,但所生之子經幾日不死,又憐而收養之的現象。如《漢書》卷九十七下《外戚傳下》:
“孝成趙皇后,本長安宮人。初生時,父母不舉。三日不死,乃收養之。”
姜嫄之心理與行為大概亦屬其類。
由以上論述可知,殺首子和棄首子習俗是上古社會普遍存在的現象,不但夷狄地區流行過,中原地區同樣流行過。
這里,我們還可以提供兩個字例,
一個是表示丟棄含義的“棄”字,一個是表示長子含義的“孟”字。
“棄”的甲骨文字形即兩只手扔孩子,上面說周人祖先名叫棄,《詩經·大雅·生民》有“先生如達”,先生即首子。屈原《天問》有“稷為首子,帝何竺(毒)之。”
“孟”的古文字形即將小孩子放在食器當中。《說文》:“孟,長也。”我們說孟仲叔季、孟春,它表示zhang的含義,應當就是從該小孩子是首子這里過來的吧。
據研究,西方社會也曾流行過此習俗。只是中原地區開化較早,至少在西周時期就已不流行此風俗;而夷狄地區開化較晚,一直到漢代還在流行此習俗。這是文化發展不平衡的一種表現。
根據殺首子的習俗,首子是剛出生時就被殺掉的。所以如果文王真有殺首子之行為,那么其時間應為伯邑考出生之時。
據《詩經》《大戴禮記·文王世子》《竹書紀年》以及夏商周斷代工程,文王生伯邑考的時間大概在公元前1112年左右。其時距古公亶父去世大概只有八年,經濟文化還比較原始落后,保留殺首子的習俗是非常有可能的。
這里,我們回到《史記》中的《史記·管蔡世家》:
武王同母兄弟十人。母曰太姒,文王正妃也。其長子曰伯邑考,次曰武王發,次曰管叔鮮,次曰周公旦,次曰蔡叔度,次曰曹叔振鐸,次曰成叔武,次曰霍叔處,次曰康叔封,次曰冉季載。冉季載最少。同母昆弟十人,唯發、旦賢,左右輔文王,故文王舍伯邑考而以發為太子。及文王崩而發立,是為武王。伯邑考既已前卒矣。……伯邑考,其后不知所封。
根據這段記載,可以簡要總結出伯邑考的生平:
第一,伯邑考是周文王長子,但因其不賢,未被立為太子;
第二,伯邑考在武王即位之前就已經去世;
第三,司馬遷未見伯邑考之后獲封的記載,可能是因為伯邑考早卒而無后。
至于伯邑考早卒的原因,《史記》并沒有記載。
方苞《史注補正》曰:“‘紂烹伯邑考雖不見經、傳,但其后無封,必早死無后。《檀弓》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乃子服伯子附會之言,不足據也。’余謂史公于下文云‘伯邑考其后不知所封’,蓋微弱久滅失傳耳,不得臆斷其無后不封。而殷道太子死立弟,文王當殷時行殷禮,故伯邑考死,其子雖在,舍之而立武王。《檀弓》言‘舍伯邑考’者,省文也。《左傳》‘潘尪之黨’、‘申鮮虞之傅摯’,亦省去‘子’字。《史》謂文王有意廢立,似誤會《檀弓》之文。方氏以為子服附會,亦非。”
根據以上的考證和《墨子》的相關記載,學者們作出這樣一個推斷:
周文王遵循殺首子的習俗把剛出生的長子伯邑考殺死,并做肉羹吃掉(其長子生則解而食之)。文王發現肉羹味道鮮美,于是就進獻給商王(美則以遺其君)。至于商王吃了是否很高興,是否對周文王有所賞賜,就不得而知了。
以孟子為代表的儒家學派,一是不了解這一習俗,二是受到文王為圣賢宣傳的影響,以為這種行為不可能是周文王這種圣賢能做出的事,肯定是相關記載搞錯了。周文王是至賢的圣王,怎么可能殺死自己的兒子,而且還吃掉,還獻給國君,這太荒謬了。他們看到這段記載中有商王,很可能就是商紂王。商紂王的名聲很壞,壞事做盡,殺死文王之子這種喪盡天良之事肯定也是他干的。他是個暴君,什么事都做得出來。在這種思想的驅動下,就對相關史事做了幾點改造,主要表現在:
一、把殺害伯邑考并做成肉羹的人變作商紂王;
二、因此,送肉羹的人也要變成商紂王,這樣周文王只能成為接受肉羹的人;
三、得為這種行為找到一個理由,有了,這是在試探周文王是否為圣賢。
經過這三點改造,周文王從兇手變為受害人,紂王的兇虐、文王的仁圣一下子就都突顯出來了。這種改造非常符合統治者的利益和當時人們的思想認識,因此能夠一直流傳至今。
孔子的弟子子貢就說:
“紂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
伯邑考的名字也透露出一些信息。
“伯”是老大,即長子;“考”的意思是壽終,生曰老,死曰考;“邑”大概讀為“冤”[1];所謂“伯邑考”,意思就是冤死的老大。
這大概不會是伯邑考活著的時候給取的名字,很可能是后人根據他的故事所起的稱號。
也就是說,伯邑考因為剛出生就被其父文王殺死了,沒有來得及也根本用不著給取名字。為談論方便,時人給取了“伯邑考”的稱號。堯之長子名“考監明”,也有一個“考”字,大概是同類的現象。
具體論證內容參考劉洪濤《文王食長子伯邑考事考——兼考瞽瞍欲殺舜事》,《殷都學刊》2018年第1期。
參考文獻:
[1]“邑”有讀如“苑”的音,故可讀為“冤”。參看李家浩:《戰國文字中的“”字》,《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六輯,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5年,第245-27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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