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協議是指由兩個或多個壟斷企業之間達成的協議,旨在限制競爭、劃分市場、提高價格等行為。根據我國《反壟斷法》,壟斷協議是禁止的,違反反壟斷法的壟斷協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種:
- 價格壟斷協議:由壟斷企業之間達成的協議,旨在限制競爭、劃分市場、提高價格等行為。
- 限制生產協議:由壟斷企業之間達成的協議,旨在限制生產、劃分市場、提高價格等行為。
- 限制銷售協議:由壟斷企業之間達成的協議,旨在限制銷售、劃分市場、提高價格等行為。
- 限制技術進步協議:由壟斷企業之間達成的協議,旨在限制技術進步、劃分市場、提高價格等行為。
總的來說,壟斷協議是違反反壟斷法的,因為它們限制了競爭、劃分了市場、提高了價格等,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因此,反壟斷法對壟斷協議采取了嚴厲的打擊措施,以保護市場競爭和消費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