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是中國政府的最高審計機關,主要負責對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財務收支、經濟活動和資產負債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審計署的監督機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其常務委員會:審計署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其常務委員會報告工作,接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
- 國務院:審計署向國務院報告工作,接受國務院的領導和監督。
-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審計署與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聯合開展審計監督工作,加強對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等單位的監督。
- 人民法院:審計署可將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移送人民法院處理。
- 人民檢察院:審計署發現的涉嫌犯罪問題,應當及時移送人民檢察院處理。
- 其他監督機構:審計署還與其他監督機構開展合作,共同加強對政府部門和企業的監督。
一言以蔽之,審計署的監督機構主要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其常務委員會、國務院、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以及其他監督機構。這些機構共同監督審計署對政府部門和企業的審計工作,確保國家財務的合法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