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的職責是什么?
審計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高審計機關,其主要職責是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財務收支、資產管理、債務清償、經濟責任和實施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情況進行審計監督,保證國家財政的安全和合法性。
具體來說,審計署的職責包括:
- 審計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財務收支情況,包括各級財政預算、決算、會計核算、資金管理、資產收益、財務風險等方面的審計。
- 審計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資產管理情況,包括國有資產、非國有資產、財產保管、合同管理、采購管理等方面的審計。
- 審計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債務清償情況,包括借款、擔保、融資租賃等方面的審計。
- 審計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經濟責任情況,包括領導干部、財務人員、經濟責任制執行情況等方面的審計。
- 審計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實施情況,包括國家政策、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決策、指令、通知等方面的審計。
- 其他職責,包括對重大經濟案件的審計,對重大建設項目的審計,對重大政策措施的審計等。
總的來說,審計署作為國家最高審計機關,其職責涉及國家財政、經濟、法律等多個領域,對于保障國家財政的安全和合法性,維護國家經濟秩序,推動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