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所了解的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可以規定城市綜合體的事務。
城市綜合體是指由商業、住宅、辦公、文化等多種功能組合而成的城市綜合體。在中國,城市綜合體已經成為城市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促進城市綜合體的建設和管理,地方政府可以通過地方性法規來規定城市綜合體的事務。
例如,北京市《城市綜合體管理辦法》就是一部地方性法規,其中規定了城市綜合體的管理范圍、管理機構、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內容。另外,各地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適合本地的城市綜合體管理辦法。
總的來說,地方性法規可以規定城市綜合體的事務,這也是促進城市綜合體建設和管理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