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香港居民享有多項基本人權,包括:
- 言論、出版、集會、結社自由:香港居民有言論、出版、集會和結社的自由,這些權利受法律保護。
- 信仰自由:香港居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包括宗教信仰、宗教教育和宗教團體的組織。
- 人身自由:香港居民有人身自由的權利,包括不受非法拘禁和非法逮捕的保護。
- 私人財產權利:香港居民有私人財產權利,包括財產的繼承權和捍衛財產的權利。
- 受教育權利:香港居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包括義務教育和自愿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
- 公民權利:香港居民有公民權利,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 司法獨立:香港的司法機構獨立,法官只受法律約束。
這些基本人權的保障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重要法律基礎,有助于維護香港的社會穩定和民主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