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基本法律文件。基本法規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行政體制、經濟制度、社會制度、教育、文化、宗教、言論、出版、結社、游行、集會、選舉、司法、公務員、國防、外交、財政、貨幣、稅收、土地、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和政策。
基本法的主要內容包括:
-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基本方針:堅持“一國兩制”,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障香港居民的自由、權利和利益。
-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設立行政長官、行政會議、立法會、司法機構等,實行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和相互制衡的政治體制。
-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體制:設立行政機構、行政區劃、公務員制度等,實行區域自治和行政管理的政治體制。
-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經濟制度:實行市場經濟,保持香港的獨特地位,促進經濟發展。
-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社會制度:保障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維護社會穩定和和諧。
-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教育、文化、宗教、言論、出版、結社、游行、集會、選舉、司法、公務員、國防、外交、財政、貨幣、稅收、土地、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制度和政策。